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与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投资
登记号码:44220
签署年份:2007-08-15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亚美尼亚,拉脱维亚*
保管国家:拉脱维亚
文本语种:拉脱维亚语,英语,亚美尼亚语
《宪章》或法规中并未定义“条约”和“国际协定”,秘书处遵循的原则是,根据会员国的立场行事,迄今为止,会员国都提交了注册文件就该当事方而言,该文书是第102条所指的条约或国际协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102条,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在《联合国宪章》生效后订立的每项条约和每项国际协议。 《宪章》生效应尽快在秘书处登记并由其出版。秘书处的理解是,接受《宪章》对某文书的注册并不赋予该文书以条约或条约的地位。国际协议,如果该协议尚未具有该地位,并且未授予该缔约方以其他方式不能拥有的地位。尚未注册的需要注册的条约或国际协议可以在联合国任何机关面前援引该条约或协议。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与国际开发协会之间的融资协议(第二个多部门艾滋病毒/艾滋病项目) (附有时间表,附录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与赠款一般条件,日期为200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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