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合众国政府与多米尼加共和国政府之间在刑事事项上相互司法协助条约
条约类型:双边条约
条约主题:刑事事项,援助
登记号码:52492
签署年份:2015-01-01
文本类型:I
签署成员:多米尼加,墨西哥*
保管国家:墨西哥
文本语种:西班牙语
如果与法律援助请求有关的人根据被请求方的法律援引豁免权,特权,权利或无行为能力,则此问题应由被请求方的主管当局在遵守法律援助请求之前予以解决,并予以转送。要求方可通过中央机关将其提交给请求方。请求方可要求被请求方在执行法律协助请求时授权其主管当局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在场,并可在法院听证会上要求证词或专家报告,其代表应能够通过被请求方主管当局提出问题。即使在被请求方的立法中未将促成法律援助请求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也应提供法律援助。在要求中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促成请求的行为也必须在被请求方的立法中定为犯罪。被请求方应按照请求方在请求中指出的特殊方式和程序执行法律援助请求,除非它们不相容。被请求方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类似的通讯方式收到法律援助请求后,应立即着手处理该法律请求,请求方应在十(10)天内将请求正式转交。通过上述方式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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